爱自然,爱生活,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

一切规范和制度的最终合法性都必须在生活的意义中获得证明。与生活搭配的是幸福问题,生活/幸福问题构成了规范/利益的元问题。所以,伦理学必须最后落实到生活/幸福的问题层次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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